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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编辑:admin    时间:2017-11-28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环保工作的科学决策,更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近日从环保部获悉:2015年,我国不断强化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338城共设1436监测点位
2015年元旦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1436个监测点位,比原定目标提前1年实现了全国全覆盖。这些数据将全部用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目前,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水环境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保部开展了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将“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由972个调整到2700多个,全面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水域。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由301个扩展到419个。
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3年10月起,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工作,每日进行48小时预报和后续3天潜势预报。2014年12月21日起,在总站外网和环境保护部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3个重点区域形势预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覆盖338个城市,有1436个监测点位,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31个省(区、市)全部完成省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32个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全部完成市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总工程师张建辉表示,空气质量监测任务将在‘十三五’时期不断拓展。监测指标将包括大气组分、PM2.5、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等,信息发布渠道将收集省网、市网空气子站数据集中发布,预报预警能力覆盖重点区域、各省、省会城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计划单列市将完成“源解析”工作。
在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重点城市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26个重点城市开展源解析工作,已分3批次完成了22个重点城市源解析结果论证。北京、天津等城市率先试点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在土壤监测方面,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2015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原预定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除此将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与之相配合。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环保工作的科学决策,更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
近年来,各级财政、环保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了上收大气国家直管监测站的试点,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向公众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环境监测能力明显增强,一些地方开展了第三方托管运营等试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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